公告日期:2024-12-04
股票简称:隆平高科 股票代码:000998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 638 号)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中信有限同意批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农业,发行对象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中信农业为公司关联方,中信农业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7.87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不含
定价基准日当天)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股权激励、股权回购注销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认购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 7.87 元/股确定,拟认购股数不超过 152,477,763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要求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信农业、中信兴业,本次发行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六、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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