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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05 18:41:08 股吧网页版
炬申股份:关于2024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6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4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炬申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申仓储”)前期向郑州商品交易所申请棉纱指定交割仓库的资质,申请最低保障库容为0.5万吨,仓库地址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金泰路8号。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为前述事项出具了担保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4年8月5日,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官网相关公告:经郑州商品交易所研究决定,增设炬申仓储等为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棉纱交割仓库。同日,炬申仓储与郑州商品交易所完成签订了《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棉纱交割仓库协议书》(以下简称“主协议”),保证提供不低于0.5万吨库容用于存储期货交割棉纱。并且公司、炬申仓储与郑州商品交易所三方完成签订了《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棉纱交割仓库担保合同》。

根据主协议,棉纱期货指定交割仓库最低保障库容为0.5万吨,以19,730元/吨计算(此价格为郑州商品交易所网站公布的2024年8月2日棉纱期货CY409当日收盘价)预计担保额度为0.99亿元,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100亿元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郑州商品交易所

乙方:广东炬申仓储有限公司

丙方: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丙方作为保证人承诺:对于乙方按照“主协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甲方相关业务规则等的规定,开展期货交割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业务产生的一切债务和责任,丙方同意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最高担保额度:乙方提供的库容所能存储的棉纱期货交割商品的总价值。

2.担保责任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自律处罚措施、相关费用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4.债权确定期间:“主协议”有效期间及“主协议”终止后180个日历天内,郑州商品交易所书面要求确定债权之日。

5.保证期间:债权确定之日起三年。

第二条 丙方承诺: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行为已经获得所有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同意及公司有权机关决议通过,不存在任何违反法律法规之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其他可能导致本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若丙方违反上述承诺,并导致本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三条 本合同所涉之全额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不因丙方名称、组织形式、股东、注册或实收资本、法定代表人或任何其他情形的变更而受到影响。一旦出现任何有损或可能有损于丙方承担全额连带保证担保责任能力的情况,丙方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和乙方。

第四条 本担保合同为不可撤销的合同,一旦签订,其担保责任即产生,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丙方发生变更,其担保责任由变更后的法人承担;或者由乙方或丙方为甲方提供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新的保证人承担。

第五条 本担保合同自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炬申仓储参与上期所不锈钢期货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炬申仓储参与上期
所铅、锌期货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炬申仓储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丹灶支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8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一切与此次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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