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12 18:57:08 股吧网页版
中旗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3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8
转债代码:127081 债券简称:中旗转债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召开,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8 月 28 日(星期三)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2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上午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20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8 月 2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小长安镇工业园区河池港片区,中旗(广西)硅晶新材料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 年 8 月 21 日 9:00-12:00,13:3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