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旗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6 号)核准,2021 年 8 月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2,670,000.00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1.67 元,募
集资金为人民币 717,958,9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88,561,800.00 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9,397,1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L10349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 5,400,000 张可转换公司
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40,0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
露费等发行费用合计 7,937,735.85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2,062,264.1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032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
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变更前部分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
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余额为 298,918,449.29 元(含银
行定期存款、理财产品及利息收入),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开户银行 项目 募集资金余额
(元)
广东中旗新材料 44454501040009498 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高明人 高明二厂二期 146,265.16
股份有限公司 和支行 扩建项目
中旗(湖北)新 440501667427000008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中旗湖北一期 26,158,619.85
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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