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1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君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9)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农业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开展资金池质押融资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丰富公司支付手段,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拟向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瓷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并以持有的票据、银行存单、保证金形成的资金池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总额的银行承兑汇票,单笔银行承兑汇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用于对外支付结算,从而增加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不需要公司向银行提供额外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及不动产抵押担保,公司在授信额度下,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资金池可用总额内,据实开具单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以上授信额度限额内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西金环颜料有限公司 20%股权的议案》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为了积极整合公司核心业务的上下游优势资源,在材 料等领域开展投资并购或战略合作,加强服务市场的广度与深度,完善公司的 整体布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拟收购江西金环颜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金环)20%股权。
经与交易对方协商,双方初步同意江西金环 100%股权整体估值为 20,000 万
元,对应江西金环 2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4,000 万元,同时双方书面同意聘请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江西金环进行评估,如根据《资产评估报告》(评
估基准日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结果,最终确定的江西金环整体评估值
低于20,000万元,交易对方承诺以取消其已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暂未支付的分红、豁免其对江西金环其他债权、支付现金等方式予以补足。
本次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5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只需提请董事会审批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签署。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后续签署相关协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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