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3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1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续签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共同控制人 许君奇、傅军分别向公司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
鉴于原共同控制人于 2020 年 1 月 1 日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原
协议”)已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到期,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决定到期后不
再续签,上述共同控制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起终止。本次
一致行动关系的终止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许君奇、傅军变更为许君奇,具 体情况如下:
一、原《一致行动协议》的签署、履行情况
1、2009 年 2 月,许君奇与傅军签署《协议书》,约定双方作为公司共同
控制人,对公司实施共同控制。2012 年 2 月、2015 年 2 月,双方两次签署协
议,将一致行动关系延续至 2020 年 2 月 20 日。
2、2020 年 1 月 1 日,许君奇与傅军签署《一致行动协议》;2020 年 12
月、2021 年 6 月,许君奇与傅军签署《华联瓷业<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 《华联瓷业<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根据上述协议约定,许君 奇与傅军约定对公司实施共同控制,在行使股东权利(包括通过直接或间接 方式)、董事权利时保持一致行动;一致行动有效期至《一致行动协议》签
署日(即 2020 年 1 月 1 日)后五年届满或公司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
月(以时间孰晚为准)。有效期届满前 60 日内,如双方未提出终止《一致行 动协议》的,则《一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 1 年。
3、根据公司确认,自《协议书》签署至今,许君奇与傅军在行使股东权 利(包括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董事权利时遵守了有关一致行动的约定, 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
4、许君奇与傅军历次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及补充协议清单
序号 文件名称 签署年度
1 协议书 2009 年
2 补充协议书 2012 年
3 协议书 2015 年
4 一致行动协议 2020 年
5 华联瓷业《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0 年
6 华联瓷业《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2021 年
二、《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情况
2021 年10 月,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24 年12 月,
许君奇、傅军分别向公司出具《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确认双方《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自动终止,双方不再续签。根据上述相关协议约定,许君奇与傅军的《一致行动协议》于2024 年12月31日到期终止。
本次共同控制人的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不涉及双方各自持股数量及比例的增减变动,解除后双方作为公司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各自的意愿独立地享有和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三、《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终止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1、股东大会层面
根据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股东名册,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1%的股东及
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醴陵市致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14,000,000.00 45.26%
2 新华联亚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56,000,000.00 22.23%
醴陵市华联立磐企业管理咨询企业 10,596,000.00 4.21%
3 (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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