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査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 简 称 “中 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银行”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 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 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首次公开发行前己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 (证 监 许 可 〔2 021〕3831号)核准,兰 州银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569,569,717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 (深 证 上 〔2 0 22〕48号)同意,兰州银行于2022年1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前,兰州银行总股本5,126,127,451股,发行后兰州银行总股本5,695,697,168股,包括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 ,126,127,45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69,569,717股,目前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926,978,416股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分为两部分:
一是兰州银行首次公开发行前己发行股份,共计1,442,286,278股,占兰州银行总股本的25.3224% ,共涉及549名股东,锁定期为自兰州银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1月17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是兰州银行首次公开发行前己发行但未办理股权托管确权手续的部分股份,由17名股东所持有,现己完成确权,并己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登记。该部分限售股共计1,760,387股, 占兰州银行总股本的0.0309%,锁定期为自兰州银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已于2023年1月17日锁定期届满 ,将 于2025年1月17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兰州银行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兰州银行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兰
州银行总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兰州银行分别于2021年 12月 1 4 日、2022年 1 月 1 4 日公告的《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披露,本次申请
解除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期及股份减持的承诺如下:
(一)主要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兰州银行股东华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正威 (集团)有限公苛、甘肃天
源温泉大酒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盛 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甘 肃省国有资产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甘肃景园房地产开发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兰州银行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曰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兰州银行股份,也不由兰
州银行回购其持有的兰州银行股份。
(二)持有兰州银行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及股份减持的承诺
持有兰州银行5 % 以上股份的股东华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 减持满足的条件。自兰州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至就减持
股份发布提示性公告之日,其 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
的各项义务;
2、 兰州银行上市后6 个月内如兰州银行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兰州银行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
3、 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其将根据自身需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 % ;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 ,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
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 ,约束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 个月内不
转让其受让的发行人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的 ,单 个 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
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 % ,转 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4、 其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 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上
市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1〇〇%,减持价格不低于兰州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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