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06 18:53:06 股吧网页版
深交所:永泰运_监管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6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189 号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陈永夫、夏俊清、韩德功:
根据宁波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56号),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你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和 2024 年 8 月 28 日先后 2 次披
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显示,你公司前期部分化工品贸易业务及普货出口业务收入确认方法存在差错,该类业务应按“净额法”核算,你公司错误使用“总额法”核算。前述会计差错导致你公司 2023 年一季度报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时多计 47,216,381.95 元,占当期调整前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8.94%、9.83%;2023 年半年度报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时多计 161,277,519.76 元,占当期调整前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3.41%、14.91%;2023 年三季度
报告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时多计 257,296,692.64 元,占当期调整前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3.41%、14.91%。你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未按规定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你公司 2022 年度业绩预告的重大事项,未填写和报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
订)》第 1.4 条、第 2.3.4 及《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2.1.1 条的规定。

陈永夫作为你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第 1.4 条、第 4.3.5
条及《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2
条、第 4.3.5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夏俊清作为你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违反了本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2 条、第 4.3.5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一负有责任;董事会秘书韩德功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1.4 条、第 4.4.2 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二负有责任。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 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12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