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9
证券代码: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连续 10 个交易日内(2024
年 11 月 15 日—2024 年 11 月 28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00%,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严重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未披露事项。
7、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数据,截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最新静
态市盈率为 60.88,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67.05,最新市净率为 5.5。根据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发布数据,截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静态市盈率为 39.4,滚动市盈率为 36.44,市净率为 3.3。公司最新的市盈率、市净率与同行业情况有一定的差异。
8、除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风险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
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以及本公告所披露风险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风险事项。
9、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2024 年 11 月 26 日对外披露《股价
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2024-038),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核实函及回函
2、《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股票异动的分析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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