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民生证券”)作为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魅视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等有关规定,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对魅视科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情况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及培训对象
培训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培训地点:魅视科技会议室
培训对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结合 2024 年新发布或修订的《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
规以及相关违规案例,重点对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并购重组改革要点以及深主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规范运作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同时结合魅视科技的实际情况对培训对象的疑问进行了解答。
三、培训的完成情况及效果
本次现场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全体参与培训人员均进行了认真学习,给予了积极配合。通过本次培训,魅视科技相关人员对于 2024 年新发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参会人员均表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运作。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结果,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日常运营过程中的合规意识。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德昌 谢柯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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