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0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达股份”、“上市公司”)拟
以支付现金方式向葛艳明等 9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装备”“标的公司”)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
等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 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
司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前六个
月至重组报告书首次披露之前一日止,即 2024 年 1 月 19 日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为: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知情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括其一致行动人);
3、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4、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5、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6、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及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
7、其他知悉本次重大资产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三、本次交易相关机构及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自查期间内,纳入本次核查范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1、相关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姓名 关系 交易期间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自查期末持
(股) (股) 股数量(股)
上市公司
朱七娥 副总经理
陈少华母 2024/05/13-2024/05/22 600.00 600.00 0.00
亲
标的公司
袁宇良 监事会主 2024/07/24-2024/08/05 7,800.00 7,800.00 0.00
席
(1)关于朱七娥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朱七娥系本公司副总经理陈少华母亲。本次交易的动议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7 日,陈少华及朱七娥对本次交易的知情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19 日,未参与本次
交易的决策,朱七娥本次股票买卖系误操作所致,与本次交易无关。
陈少华就其母亲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作出如下说明及承诺:
“1、本人母亲朱七娥买卖永达股份股票的行为早于本人知情时间,本人母亲上述买卖永达股份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基于本人母亲误操作所致,其并未了解任
何有关永达股份本次重组事宜的内幕信息情况。
2、本人未曾以任何形式向内幕信息知情人了解相关内幕信息,未曾向本人母亲买卖永达股份股票提供任何相关内幕信息;本人母亲朱七娥不存在利用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永达股份股票的行为;
3、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直接和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永达股份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重组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或者建议他人买卖永达股份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4、本人确认,上述承诺属实并愿意承担违反上述承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朱七娥就其本人上述股票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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