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18 19:37:08 股吧网页版
立新能源: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9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免于发出要约事项



法律意见书

天阳证专字[2024]第 20 号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 888 号绿城广场写字楼 2A 座 7 层 邮编:830002

电话(0991)3550178 传真:(0991)3550219

目 录

目 录 ......2
释 义 ......3
第一节 律师声明事项 ......4
第二节 法律意见书正文......5

一、收购人的基本情况......5

二、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的法律依据 ......6

三、本次收购履行的法定程序......7

四、本次收购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7

五、本次收购的信息披露......8

六、本次收购中收购人是否存在证券违法行为......8

七、结论意见 ......9
第三节 结尾......10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免于发出要约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天阳证专字[2024]20 号

致: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或“收购人”)的委托,担任收购人拟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受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的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0.1571%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3.2496%股份(以下简称“本次收购”)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本次收购涉及的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释 义

除非本法律意见书另有所指,本法律意见书所用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自治区人民政府 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自治区国资委 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

自治区财政厅 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收购人/能源集团 指 新疆能源(集团)有责任公司

新能源集团 指 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立新能源/上市公司 指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1258)

自治区国资委将持有的新能源集团 90.1571%国
有股权无偿划转至能源集团。

新能源集团直接持有立新能源 47.3787%的股
本次收购/本次无偿划 份,通过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
转/本次交易 指 业间接持有立新能源 0.1842%的股份,合计持有
立新能源 47.5629%的股份,为立新能源控股股
东。无偿划转完成后能源集团成为立新能源的间
接控股股东,通过新能源集团及新疆国有资本产
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立新能源
43.2496%的股份。

《无偿划转协议书》 指 能源集团与自治区国资委签订的《国有股权无偿

划转协议书》

《收购报告书》 指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 16 号》 指 《公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