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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06 18:27:09 股吧网页版
宏英智能: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7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4-075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同意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
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三)14:0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2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12 月 2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包含通讯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含通讯方式):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通过通讯方式参会或列席会议的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九泾路 470 号沪松工业 A 区上海宏英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如下: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

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以上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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