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向参股公司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恒科技”“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对其持股比例增加至 51%(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实施方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
钧恒科技主营业务为以光模块、AOC、光引擎为主的光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分类标准,钧恒科技所属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7 电子器件制造-C3976 光电子器件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标的公司属于鼓励类“二十八、信息产业”之“5.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与企业属于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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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
二、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一)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不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及苗木种植等,能够完整的提供苗木种植、园林工程设计、施工及后续绿化养护等全产业链服务。钧恒科技主营业务为以光模块、AOC、光引擎为主的光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不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企业。上市公司拟通过本次交易取得标的公司控制权,系上市公司开发新领域,尝试进入新技术、新材料等高科技领域的重要步骤和重要业务布局,亦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价值。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不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过变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李晓明。本次交易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动的情况,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向参股公司钧恒科技进行增资,对其持股比例增加至 51%,不涉及发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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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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