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26 18:27:09 股吧网页版
豪鹏科技:关于“豪鹏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7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5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豪鹏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1283,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2、债券代码:127101,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3、转股价格:50.22 元/股

4、转股期限:2024 年 6 月 28 日至 2029 年 12 月 21 日

5、转股股份来源:优先使用公司回购股份,不足部分使用新增股份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7 号)同意注册,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100.00 万张可转换公
司债券,债券存续期限为 6 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000.00 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起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豪鹏转债”,债券代码“127101”。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豪鹏转债”
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12 月 28 日,T+4 日)满六个月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6 月 28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9 年 12
月 21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条款如下: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
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000.00 万元,发行
数量为 1,100.00 万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 2023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9 年 12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
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90%、第六年 2.10%。

(六)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12 月 28 日,T+4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6 月 28 日)起至
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9 年 12 月 21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七)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50.65 元/股,不低于《募集
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得向上修正。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