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8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123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2024 年 12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了《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18)、《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21);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82,139,344 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2,768,685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79,370,659 股。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 68 号第 7 栋 4 楼会
议室(二)
(五)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2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8,426,6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4142%(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82,139,344 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2,768,685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79,370,659 股,下同),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1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5,717,6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028%。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名,代表股份 26,840,36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16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6 名,代表股份 11,586,27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977%。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12人,代表股份 15,717,6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0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6 人,代表股份 4,131,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205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06 人,代表股份 11,586,279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977%。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潘党育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689,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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