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0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
山东欧瑞安电气有限公司 56.5%股权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昆明·天津·成都·福州·宁波·西安·南京·南宁·济南·重庆
苏州·长沙·太原·武汉·贵阳·乌鲁木齐·郑州·石家庄·合肥·海南·青岛·南昌·大连·香港
巴黎·马德里·硅谷·斯德哥尔摩·纽约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HANGZHOU · GUANGZHOU · KUNMING · TIANJIN · CHENGDU · FUZHOU · NINGBO · XI’AN · NANJING · NANNING · JINAN · CHOGNQING
SUZHOU · CHANGSHA · TAIYUAN · WUHAN · GUIYANG · URUMQI · ZHENGZHOU · SHIJIAZHUANG · HEFEI · HAINAN · QINGDAO · NANCHANG · DALIAN · HONGKONG
PARIS · MADRID · SILICON VALLEY · STOCKHOLM · NEW YORK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泰康金融大厦 9 层 邮编:100026
9/F, Taikang Financial Tower, 38 North Road East Third Ring,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6, China
电话/Tel: (+86)(10) 6589 0699 传真/Fax: (+86)(10) 6517 6800
网址/Website: 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十月
目 录
目 录......1
释 义......2
一、 交易各方主体资格......4
二、 标的资产及交易价格......7
三、 目标公司主要资产......8
四、 目标公司诉讼或仲裁......16
五、 本次交易的批准与授权......16
六、 关于《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16
七、 结论......17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运机集团/上市公司/受 指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让方
欧瑞安/标的公司 指 山东欧瑞安电气有限公司
力博重工 指 力博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淼森 指 宁波淼森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现有股东 指 力博重工、张媛、丁冉、洗海涛、邱瑾和宁波
淼森
转让方 指 力博重工、丁冉、洗海涛、邱瑾和宁波淼森
交易各方 指 转让方、受让方及标的公司
运机集团以人民币 25,425.00 万元收购转让方
本次交易 指 持有的欧瑞安全部或部分合计 56.5%的股权,
转让方同意向运机集团转让其各自持有的欧
瑞安全部或部分股权
标的资产 指 欧瑞安 56.5%的股权
运机集团与欧瑞安、转让方针对本次交易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 指 的《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