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电力”、“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基于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保荐机构对于龙源电力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财务”)续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与国能财务续订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1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关联关系概述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国能财务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规定,国能财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11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因本次签订协议构成关联交易,非执行董事王雪莲女士、陈杰女士和张彤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6次独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国能财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以向国家能源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为主营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国能财务成立于2000年11月27日,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2层7单元201、202,3层7单元301、302。国能财务的基本情况如下: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22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7476R
注册资本:1,7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国能财务为国家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占股比60.000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占股比32.5710%;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占股比2.8580%;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占股比2.8580%;国能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占股比1.7131%。
3、关联关系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国能财务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规定,国能财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国能财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经营情况及管理情况
国能财务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交易类别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3年末/2023年度 2,755.85 332.16 46.70 29.30
2024年10月末/2024年1-10月 3,063.59 360.55 40.12 28.39
注:1、上表中国能财务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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