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8
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羊马”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三羊马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及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14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1.00 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1190 号)同意,于 2021年 11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60,03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 80,040,000 股。
(二)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3〕1981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了 21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 6 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0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述可转换公司债
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三羊转债”,债
券代码“127097”。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11 月 1 日,T+4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即 2024 年 5 月 1 日至 2029 年 10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工作日)。截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数为 5,679
股。
除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外,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今,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
情形。截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总股本为 80,045,679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
份为 50,660,71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3.29%;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29,384,9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71%。
本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股份数量 50,400,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62.96%。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合计 2 名,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持有公司股份(股) 占公司总股本
邱红阳 50,150,000 62.65%
邱红刚 250,000 0.31%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一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就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相关承诺如下: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红阳及其胞弟邱红刚就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作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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