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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3 20:18:42 股吧网页版
三羊马: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司和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4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公司和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羊马”或“公司”)的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三羊马 2025 年度公司和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议案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24 年 12
月 13 日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和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2025 年度公司和下属公司(具体包括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东瑾
分公司、成都新津红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定州市铁达物流有限公司、重庆主元多式联运有限公司、三羊马数园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三羊马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科赛捷(重庆)物流有限公司、三羊马纵横科技(重庆)有限公司、重庆主元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在 2025 年年度内新增公司财务并表的分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3,000,000,000.00 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及票据贴现、国际/国内贸易融资、融资租赁、资产池业务、票据池业务、银行承兑汇票质押业务、信用证等各种业务的需要,具体授信品种以相关合同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和下属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和下属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取得相关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和下属公司视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条件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等有关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公司和下属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同意公司和下属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授权财务负责人组织办理相
关事项。

同意用公司和下属公司资产为相关授信进行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公司自身和下属公司、下属公司为下属公司自身和公司、下属公司为公司其他下属公司等担保、对外担保类型)。同意公司为公司自身、下属公司为下属公司自身提供担保时,根据申请授信情况,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授权财务负责人组织办理相关事项,或者依据董事会相关决议执行;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主元多式联运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00,000,000.00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三羊马数园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00,000,000.00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三羊马纵横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100,000,000.00 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根据申请授信情况,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授权财务负责人组织办理相关事项,或者依据董事会相关决议执行;同意公司和下属公司提供前述对外担保以外的其他对外担保时(仅指对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办理对外担保事宜。

同意公司和下属公司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沙坪坝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授信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授权财务负责人组织办理相关事项,同意向前述金融机构外的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时,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办理授信事宜。

同意接受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邱红阳及其配偶易国勤在内的关联方为相关授信进行无偿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实际担保金额、期限和担保人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关联董事邱红阳、关联监事邱红刚回避表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对外担保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和下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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