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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26 19:17:51 股吧网页版
长青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7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大股东深圳市华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恒鑫汇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大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州武进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红土鑫洲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常州国润九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珊瑚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国润九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深圳市华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恒鑫汇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8,48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15%)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连续 90 个
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096,93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97%,占目前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3.00%。

2、公司大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8,28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 6.00%)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4,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3.00%)、常州武进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3,3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2.4%)、北京红土鑫洲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2,204,5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60%)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不超过 4,096,93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97%,占目前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3.00%。

3、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常州国润九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 6,62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80%)、常州珊瑚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国润九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 6,62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80%)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4,096,93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97%,占目前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3.00%。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部分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减持股东名称 截至公告披露日持有 持有股份占公
公司的股份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1、

深圳市华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恒鑫汇 8,487,000 6.15%

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280,000 6.00%

常州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140,000 3.00%

常州武进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312,000 2.40%

北京红土鑫洲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204,550 1.60%

3、

常州国润九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6,624,800 4.80%

伙)
常州珊瑚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常州国润九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6,624,800 4.80%

合伙)

二、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情况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九十个自然日内(相关
法律法规禁止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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