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30
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设立越南孙公司暨
变更租赁土地使用权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7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越南孙公司暨变更租赁土地使用权实施主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全资孙公司拟租赁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联域(越南)电子有限公司(SNC ELECTRONICS VIETNAM CO., LIMITED,以下简称“越南电子”)使用自有资金约 51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3,702 万元)租赁越南福田工业园区的 50,000 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最终成交价格和面积以双方签订的协议内容为
准),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
司拟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现出于优化经营管理、增强运营灵活性等多方面的考虑,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联域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域”)投资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越南设立新公司联域科技(越南)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当地登记机关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联域科技”),并将上述租赁土地使用权的主体由越南电子变更为拟设立的联域科技,租赁土地使用权事项除变更承租主体外,其他各项内容(含租赁土地的面积、期限及交易对手方等)均保持不变。新公司成立前,由其母公司香港联域及香港联域其他子公司代为签署租赁土地相关的前期协议及支付相关款项,新公司成立后,由新公司承接保留已签署协议中的所有内容、权利和义务并签订最终正式租赁土地使用权协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联域科技(越南)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当地登记
机关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联域科技”)
注册地 越南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戴京剑
注册资本 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经营范围 照明器具制造、销售,充电桩制造、销售,有色金属铸
造,喷涂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股权结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联域直接持有其 100%股权(以最终
确定的股权结构为准)。
上述信息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二)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设立新公司作为租赁主体有助于公司优化资产配置,降低运营成本,并不断提升海外运营主体的灵活性,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
本次投资设立的全资孙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变更越南土地租赁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
(一)原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拟租赁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越南电子使用自有资金约 51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3,702 万元)租赁越南福田工业园区的 50,000 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最终成交价格和面积以双方签订的协议内容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拟租赁土地基本情况:
(1)土地名称:福田工业园区 A15-2 地块的一部分
(2)土地位置:越南海阳省平江县福田工业园区
(3)土地性质:工业用地
(4)土地面积:50,000 ㎡
(5)租赁价格:约 102 美元/平方米(不含税,最终租赁价格以公司与卖方签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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