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13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3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1.18 元,共计募集资金 753,594,000.00 元,坐扣承销费用54,209,084.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99,384,916.0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
费用 29,376,006.36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70,008,909.6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106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70,008,909.64
截至期初累计发 项目投入 B1 208,897,518.70
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149,504.97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20,969,533.05
利息收入净额 C2 2,406,430.19
截至期末累计发 项目投入 D1=B1+C1 329,867,051.75
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555,935.1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343,697,793.0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43,697,793.05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联域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
月3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实施本
次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广东联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三乡支行于2023年
11月3日签订了《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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