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30
证券代码:001330 证券简称:博纳影业 公告编号:2024-072 号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
为不超过人民币 11.28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28 元/股
(含)条件下,按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含)的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 购股份数量约为 7,092,198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52%;按不低于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的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546,099 股,约 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26%。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 金总额为准,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 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披露了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3-07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回购结果情况 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具体情况
1、202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146,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1%,最高成交价为 6.88 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 6.8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99,100 元(不含交易手续费),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3-074)。
2、公司的实际回购区间为 2023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9 月 2 日,符合回购方
案中关于实施期间的要求。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8,639,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3%,最高成交价为 6.99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4.0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6,995,561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实施期间等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议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的义务,公司回购方案中未披露上述人员的增减持计划。
五、回购股票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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