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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19 16:40:08 股吧网页版
胜通能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0


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8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其中独立董事罗进辉和杨冰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10,000 万元于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广通能源有限公司(最终以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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