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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6 18:35:07 股吧网页版
百通能源: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7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2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11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A 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回购的数量总额不低于
100 万股(含 100 万股)且不高于 180 万股(含 180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 年 12 月 19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 250,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 月 20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4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3、截至 2025 年 1 月 3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股份 18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9%;最高成交价为 15.40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14.0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26,472,404.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方式、回购价格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际回购股份数量总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数量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股份数量总额上限,实施过程及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从而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
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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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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