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4 16:25:08 股吧网页版
宗申动力: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5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4-74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 年 12 月 24 日,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宗
申动力”或“上市公司”)收到参股公司重庆宗申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宗申新智造”)发来的《出具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告知函》,公司实际控制人左宗申先生、宗申新智造控股股东重庆宗申投资有限公司、宗申新智造就宗申新智造收购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766,简称“隆鑫通用”)股权事项新增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新增承诺的原因

2024 年 7 月 1 日,公司参股公司宗申新智造与隆鑫集团有限公司、隆鑫控
股有限公司、渝商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联恩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寓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重庆瀛川实业有限公司、重庆隆鑫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重庆隆鑫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渝商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重庆长江金控集团有限公司、渭南鸿景商贸有限公司、重庆隆恒酒店有限公司(简称“隆鑫系十三家企业”)的破产重整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参与隆鑫系十三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宗申新智造拟出资 33.46 亿元收购隆鑫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隆鑫控股”)所持隆鑫通用 504,172,175 股股票,占隆鑫通用总股本的 24.5513%。本次交易完成后,隆鑫通用部分业务将会与公司形成同
业竞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上的相关
公告。

2024 年 12 月 23 日,宗申新智造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于同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其已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将隆
鑫控股持有隆鑫通用累计 504,172,175 股股票司法划转过户至宗申新智造,占隆鑫通用总股本的 24.5513%。宗申新智造已成为隆鑫通用控股股东,左宗申先生
已成为隆鑫通用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刊登在指
定媒体和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承诺的内容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隆鑫通用在摩托车发动机及通用机械等方面存在同业竞争问题。为解决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增的同业竞争事宜,维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左宗申先生、宗申新智造控股股东重庆宗申投资有限公司、宗申新智造就解决公司与隆鑫通用的同业竞争问题出具了《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本人(本公司)将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在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同意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宗申动力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自本人(本公司)取得隆鑫通用控制权之日起 30 个月内,综合运用资产重组或其他合法方式,稳妥解决隆鑫通用与宗申动力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
(2)在本人(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下属公司与宗申动力之间的同业竞争消除前,本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通过股权关系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妥善处理涉及上市公司利益的事项,不利用控制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或进行利益输送,不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3)承诺函在本人(本公司)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本人(本公司)承诺赔偿上市公司因本人(本公司)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三、风险提示

公司与隆鑫通用在摩托车发动机及通用机械等方面存在同业竞争问题,但具体实施方案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持续关注同业竞争问题,敦促承诺方切实履行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出具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告知函》;

2.《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重庆宗申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宗申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