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02 19:38:04 股吧网页版
招商公路: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 发行人概况

(一) 公司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 公司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鄂尔
多斯路 599 号东疆商务中心 A3 楼 910

(三) 公司法定代表人:白景涛

(四) 公司信息披露联系人:孟杰

(五) 联系电话:010-56529000

(六) 联系传真:010-56529111

(七) 登载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www.szse.cn

二、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一) 债券简称:17 招路 02

(二) 债券代码:112563

(三) 债券期限:10 年期

(四) 债券利率:4.98%

(五) 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100,000 万元

(六) 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
付一起支付。

(七) 募集资金用途:补充营运资金,股权投资或资产收购
(八) 债券发行首日:2017 年 8 月 7 日

(九) 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17 年 8 月 28 日

(十) 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 重大事项提示

光大证券作为“17 招路 02”的受托管理人,现将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未来的业务发展和审计需要,经发行人慎重调查和考虑,拟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发行人 202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2024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316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93 万元。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34 人,注册会计师
1,12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60人。

毕马威华振 2023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39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98 家,上市公
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5.38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 2023 年为发行人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