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1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11 月 20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份...... 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5
第五章 党委...... 20
第六章 董事会...... 21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9
第八章 监事会...... 30
第九章 财务、会计和利润分配...... 33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 37
第十一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8
第十二章 章程生效及修改 ...... 40
第十三章 附则...... 4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在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蛇口”)的基础上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依法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照,营业执照号为:100000000011463。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01,797,599 股,于 2015 年12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公司中文名称: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China Merchants Shekou Industrial Zone Holdings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
公司住所:中国广东省深圳南山区蛇口兴华路 6 号南海意库 3 号楼
邮政编码:518067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60,836,177 元(以下款项币种均为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党组织发
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设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等分支机构。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有关政府机关批准,可在境外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不论是否全资拥有)。
第十三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宗旨是: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发展、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致力成为一家具备高成长性、持续自我拓展的城区、园区及社区开发运营商,成为具有国际品牌的、有活力的、有核心竞争力的大数据服务、智慧园区、社区、邮轮及旅游文化服务提供商,成为开发建设自贸区和践行改革开放政策的排头兵,以及实施国家“一带一路”政策的桥头堡和后援产业园区基地,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三位一体的可持续发展。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城区、园区及社区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水上运输;码头、仓储服务;邮轮母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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