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8 19:31:14 股吧网页版
协鑫能科: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4-073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
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2023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 282.55 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如果下属公司在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261.95 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143.50 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118.45 亿元人民币。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2、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2024 年度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 担保金额上限为 354.91 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 押、质押等;如果下属公司在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引入第三方机 构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345.11 亿元 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144.67 亿 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200.44 亿元 人民币。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 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 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二、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予的
担保额度内,将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张家港协鑫超能云动科技有限公 司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 17,000 万元、四川协鑫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尚未使用的 担保额度 15,000 万元分别调剂至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芜湖鑫欣光伏发 电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蓝鑫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协智鑫华新能源科技(如东) 有限公司、厦门泰祥鑫徽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协鑫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无 锡鑫华蓝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使用。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 经审批担保 已调剂使用 本次调剂担 调剂后担保 调剂后担保 调剂后可使
额度 额度 保额度 额度 余额 用担保额度

张家港协 - 31,300 -17,000 14,300 2,620 11,680
鑫超能云

被担保人 经审批担保 已调剂使用 本次调剂担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