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30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4-093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4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钰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7,000万元人民币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朱钰峰、朱共山、费智、朱战军、顾增才、宋超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