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4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4-103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3日(周一)14:00起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3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9:15至2024年12月23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钰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6日,公司总股本为1,623,324,61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41,874,066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81,450,548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0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818,173,179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4011%,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3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79,617,442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9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0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8,555,73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80%。
2、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8,555,7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751%,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0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8,555,737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8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6,963,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1%;反对 9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7%;弃权
27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45,7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617%;反对 9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4129%;弃权 27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54%。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上海其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其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69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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