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8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4-050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授予 57 名激励对象 113.10 万份股票期权,授权日为 2024 年 9 月 27 日。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 股票期权计划简述
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 标的股票种类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 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授予对象及数量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7.89 元/股,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37.89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57 人,包括: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4、 激励计划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等待期内,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待期满后,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的全部事宜。
股票期权自授权之日起满 24 个月后分两次行权,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 50%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权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 50%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考核指标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公司层面业绩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和 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分
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可全部或部分当期行权的前提条件之一。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考核年度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第一个行权期 2024年度 2024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6%。
第二个行权期 2025年度 2025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6%。
注:上述“净资产收益率”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按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计算。
若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规定将激励对象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
(2)所在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项下,公司需要对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层面的业绩进行考核,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相关业绩达到基础目标及以上为激励对象可全部或部分当期行权的前提条件之一;若所在业务单元的相关业绩未达到基础目标,则公司按照本计划规定将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项下,公司需要分年度对激励对象进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成绩为合格及以上为激励对象可全部或部分当期行权的前提条件之一;若激励对象在该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以下,则公司按照本计划规定将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
在:(1)公司层面业绩达成,(2)所在业务单元相关业绩达到基础目标及以上,(3)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成绩为合格及以上三项前提条件同时达成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可按照所在业务单元业绩达成情况确定当期可行权的具体比例;若上述任一前提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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