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潘叶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7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06,878,8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2033%。
1、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32,475,9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425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63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74,402,8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7775%。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6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96,980,6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4411%。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按特别决议进行表决。大会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54,010,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724%;反对52,859,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250%;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4,112,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860%;反对52,859,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055%;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按特别决议进行表决。大会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53,971,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596%;反对52,898,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377%;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按特别决议进行表决。大会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53,964,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572%;反对52,869,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281%;弃权4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按特别决议进行表决。大会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53,964,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572%;反对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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