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4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4—111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3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3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 1699 号公司办公楼3-1 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曾吉勇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231 人,代表股份 166,063,28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5.7243%。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 人,代表股份 148,292,132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4.0416%;
2、网络投票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23 人,代表股份 17,771,1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 1.6827%。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224 人,代表股份 70,912,6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7146%。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议案一:关于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授
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3,166,1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54%;反对 2,365,6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46%;弃权 531,4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01%。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015,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145%;反对 2,365,6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60%;弃权 531,4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9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二: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联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8,048,5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737%;反对 7,446,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842%;
弃权 568,1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22%。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897,8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977%;反对 7,446,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011%;弃权 568,1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1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方世扬、谌文友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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