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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7 18:13:18 股吧网页版
黔源电力: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44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五)15: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3 日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2024 年 9 月 10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 46 号黔源大厦 4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有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决议公告》等。

(三)特别事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 年 9 月 10 日(星期二)9:00-11:30,14:00-17:00

2、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
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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