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6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4-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 年 4 月 12 日,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2024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星期二)15 时 0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7 日 9:15—15:00。
5. 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
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
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 8 号公司行政楼办公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 √
5.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2024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
7.00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议案 √
10.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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