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9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4-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983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工作已经完成,共计发行 99,718,919股,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375,375,037.5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
00132 号)。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 75,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持有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2024 年 3 月,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
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原来已审批的不超过人民币 75,000.00 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78,000.00 万元,增加后的 78,000.00 万元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5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2024 年 5 月,公司在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分公
司、交通银行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内容详
见 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机构名称 账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3602026814200021982
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44050255150100000093
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
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深圳分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8003001061
公司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分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79030002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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