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4-058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95 号)核准,公司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发行 109,528,660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48,450,300 元。
(一) 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公司向国机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郑州国机精工发展有
限公司(原标的公司“国机精工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更名为
“郑州国机精工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发展”)100%股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6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与国机集团协调,公司确定本次发行价格采用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并以该市场参考价的90%作为发行价格,即 8.97 元/股,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次
临时会议、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 年 4 月 21 日,公
司召开 2016 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1 元的利润分
配预案,并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进行了除息,除息后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应
价格调整为 8.96 元/股。
截至 2017 年 10 月 30 日,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前述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后,公司持有精工发展 100%股权,精工发展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53,609,448.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353,609,448.00 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G50820 号验资
报告。截至 2017 年 10 月 30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63,138,108.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463,138,108.00 元。
2017 年 11 月 28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了《股份登
记申请受理确认书》、《证券持有人名册》(在册股东与未到账股东合并名册)、《上市公司股份未到账结构表》,确认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增发股份数量为 109,528,660 股,其中限售流通股数量为 109,528,660 股,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463,138,108 股。
(二) 2018 年配套资金募集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 股)61,210,970
股,发行价格为 8.96 元/股,本次共募集配套资金 54,845.03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 1,366.17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3,478.86 万元。截至 2018
年 1 月 9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8]第 ZG10006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修订。
2018 年 2 月 7 日,公司、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华融证
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铁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华融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西苑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已得到切实履行。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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