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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17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4-038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本次利润分配权利。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国微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849,620,535股增加至849,620,545股。根据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公司本次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现有总股本849,620,54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6,396,000股后的总股数=0.6800000元(含税),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现有总股本849,620,54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6,396,000股后的总股数*10=6.800000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
股 现 金 红 利 为 6.748809 元 , 即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10=573,392,683.80/849,620,545*10=6.748809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6748809元/股。
《关于“国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9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2024年4月15日公司总股本849,620,53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6,396,000股后的总股数,即843,224,5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73,392,683.8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国微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849,620,535股增加至849,620,545股。根据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公司本次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现有总股本849,620,545股扣除公司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持 有 的 6,396,000 股 后 的 总 股 数 , 即 573,392,683.80/
(849,620,545-6,396,000)=0.6800000元(含税),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现有总股本849,620,54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6,396,000股后的总股数*10,即573,392,683.80/(849,620,545-6,396,000)*10=6.800000元(含税)。
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国微转债”正处于转股期,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1日)已暂停转股。
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公司本次实施权益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49,620,545.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6,396,000.00股后的843,224,54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6.1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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