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4-102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1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式; 式进行。
2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方式进行。
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本条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方式进行。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 第二十八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3 年内不得转让。 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
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
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
十五;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 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
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 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
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 内,继续遵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 规定的减持比例要求。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比 ……
例要求。
……
第三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享有下列 第三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享有下列
权利: 权利:
(一)…… (一)……
…… ……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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