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4-107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后续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6.00 元/股。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60,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约为 16,666,666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5%;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 30,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8,333,333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浙江分行”)已于近日向公司出具《贷款承诺函》。
3、风险提示: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存在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面临因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等风险。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公司部分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感谢公司管理层和核心人才长期以来对公司做出的贡献,激励他们更好的努力工作、再攀高峰,完善长效的激励机制,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后续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回购的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部分已发行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
元,最终金额将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工商银行浙江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
国证监会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
宜的通知》,近日公司取得了工商银行浙江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工商银行浙江分行将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4,000 万元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公司按需申请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申请的贷款资金不高于实际回购金额的 90%。
(四)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
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6.00 元/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缩股、配股、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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