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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10 12:24:44
发布于 广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及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回购的资金已经到位,前几天说不定公司已经低位回购了大部分的股票,等着下月初按规定发公告而已。回购价格上限由56调高到76说明公司看好,在76以内回购都是可以接受的,早点回购完好拉升。曼恩斯特固态电池与人形机器人概念,走出翻倍百元股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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