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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6 17:56:47 股吧网页版
中工国际:经营合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7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4-058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或公司)下属公司中工环科秦环(秦皇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工环科秦环)与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签署了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该项目总投资为 51,168.00 万元,其中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10,234.00 万元。

该合同的签署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项目交易对方为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该局是秦皇岛市政府工作部门。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授权的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特许经营者的采购、协议签订、履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项目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中工环科秦环(秦皇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4 年 11 月 24 日

注册资本:10,234.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东

注册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东港镇龙港路 10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市政设施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由中工国际全资子公司中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环境科技)与秦皇岛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环)共同出资设立,中工环境科技持股比例为 95%(即 9,722.30 万元),秦环持股比例为 5%(即 511.70 万元)。

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四、特许经营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按照 TOT(移交-运营-移交)模式运作,项目内容为:在特许经营期内,承担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的投融资、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项目规模为 12 万立方米/日。项目特许经营期 30 年。
五、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

甲方: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乙方:中工环科秦环(秦皇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合作范围和合作期限

(1)项目合作范围

特许经营期内,乙方负责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维护和管理,并享有获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权利。特许经营期满后,将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的项目设施及权益移交给实施机构。

(2)项目经营权

甲方已经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授权,通过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在本项目合作期限及合作范围内,授予乙方对项目设施、合作区域的经营权系独家的、排他的权利。

(3)合作期限

项目特许经营期 30 年,自试运营日起算。

3、项目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为 51,168.00 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10,234.00
万元,其中:中工环境科技持股比例为 95%(即 9,722.30 万元),秦环持股比例为 5%(即 511.70 万元)。

4、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收益全部来自于使用者付费。乙方负责本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收入为提供污水处理服务获取的污水处理费。本项目污水处理费单价为 1.50 元/m3,项目污水处理费由政府相关单位向用户统一收取。甲方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

5、项目移交

本项目合作期限届满时,乙方应向甲方或市政府指定机构完好无
偿移交项目设施的所有资产和权益。甲方有权依照届时适用法律规定选择社会资本,如乙方在上述合作期限内履约记录良好,则在同等条件下可享有优先权。

6、合同生效

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7、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且不存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免责事由的,即构成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而使守约方遭受任何损害、损失、增加支出或承担额外责任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前述赔偿不应超过违约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预见或应当预见的损害、损失、支出或责任。
六、合同履行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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