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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01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4-083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公司最近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7.4.2 条规定,公
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经累计计算已达到披露标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2023 年 7月至 2024 年 6 月期间,不包括单独公告的其他重大诉讼案件)累计涉案金额合
计约为人民币 11,347,481.10 元,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34.33%。
其中,公司及控股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7,598,080.05 元,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89.94%;公司及控股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3,749,401.05 元,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44.38%。具体情况详见文后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公司涉诉案件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买卖合同纠纷、委托合同纠纷、技术服务合同纠纷和用工管理纠纷等,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出具裁决结果,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受理(应诉)通知书、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或传票等案件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 日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序号 原告 被告 案件由来 争议金额(元) 进展情况
深圳市同洲 深圳凯视宝科技
1 电子股份有 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1,568,196.08 已结案
限公司
已开庭,法院判决被告
南平同芯新 钱多多数码(东 支付公司子公司货款
2 能源科技有 莞)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528,325.02 528,325.02 元及逾期付
限公司 款损失。已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已开庭,法院判决被告
南平同芯新 深圳市陈诺科技 向公司子公司支付货款
3 能源科技有 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142,500.00 人民币 142,500 元及利
限公司 息。已向法院申请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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