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5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上市公司: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ST 同洲
证券代码:002052
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序言 ......4
第三节 财务顾问承诺与声明......5
一、财务顾问承诺 ......5
二、财务顾问声明 ......5
第四节 财务顾问意见 ......7
一、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核查 ......7
二、对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的核查 ......7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的核查 ......8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辅导的情况 ......11
五、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的核查 ......12
六、对资金来源的核查 ......13
七、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决策程序的核查 ......13
八、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计划的核查 ......13
九、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影响的核查 ......15
十、对同业竞争的核查 ......17
十一、对关联交易情况的核查 ......18
十二、对购买标的设定其他权利及其他补偿安排情况的核查 ......18
十三、对前 24 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重大交易的核查 ....18
十四、对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核查 ......19
十五、对其他重大事项的核查 ......20
十六、结论性意见 ......2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ST 同洲 指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丁肖立
一致行动人 指 陈钦惠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拍卖方式取得袁明先生持有的上市公司
123,107,03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6.50%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核查意见/本财务 指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
顾问核查意见 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格式准则第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
《格式准则第 16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
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本财务顾问 指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本核查意见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二节 序言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格式准则第 15 号》、《格式准则第 16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财务顾问接受信息披露义务人委托,担任本次权益变动的财务顾问,对本次权益变动行为进行核查并出具财务顾问意见。
本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经过审慎的尽职调查,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权益变动行为的基础上,就本次权益变动行为及相关披露文件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以供广大投资者及有关各方参考。
第三节 财务顾问承诺与声明
一、财务顾问承诺
(一)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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