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2 19:00:10 股吧网页版
四跌停后三日回涨超13% *ST同洲再发异动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K图 002052_0

  连续四个交易日走出跌停后,*ST同洲(002052)股价再起升势,12月18日至22日的三个交易日间,累计录得13.45%的涨幅。12月22日晚间,该公司也再度披露股价异动公告,并提示风险。

  *ST同洲表示,因公司2023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股票交易自2024年4月2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由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股票交易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同时,2024年前三季度,*ST同洲实现营业收入为2.37亿元,同比增长15.66%,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83.15万元。

  2006年*ST同洲登陆深交所,主营业务包括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数字终端等数字视讯和新能源锂离子电池两大板块。

  随着经营形势不断恶化,该公司于2024年8月9日、2024年11月13日相继披露公告,因产品市场情况、供应链资金情况、运营成本情况等客观因素,为了减少亏损,维护股东利益,对全资子公司南平同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同钛微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赣州同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临时停产。22日晚间公告中*ST同洲也再度提示,本次停产事项可能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造成不利影响。

  早在2020年,*ST同洲原控股股东、实控人,现第一大股东袁明就被爆失联,由于公司未能与袁明取得联系,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23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5%,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100%)于2020年5月25日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20年5月25日起至2026年4月24日止。

  2024年10月21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袁明持有的*ST同洲1.23亿股被公开拍卖。

  22日晚间公告中*ST同洲也表示,根据买受人丁肖立通知公司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丁肖立竞得该拍卖标的物,并已向拍卖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支付全部拍卖款项,尚未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如本次拍卖股份最终全部完成过户,将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2024年5月*ST同洲曾披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认为公司情况符合《企业破产法》关于债务人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的条件,同意公司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

  不过经过近半年推进,该公司的重整事项仍宣告搁浅。

  今年11月*ST同洲就披露,鉴于公司一直未能找到产业投资人,且自筹划本次重整事项以来时间较长,预计将无法在原预期时间内完成本次重整事项,以及公司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公司认为现阶段推进本次重整事项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不适合继续推进本次重整事项。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论证,公司拟终止本次重整事项。

  尽管经营不振,控制权飘摇,但*ST同洲近半年来收获了资本市场的极大关注。

  在今年6月中旬探底至0.8元/股后,*ST同洲股价极限反转,期间多次走出连续涨停板,截至12月20日收盘,报6.33元/股,累计涨幅近700%。

  深交所最新发布监管动态指出,12月16日至12月20日,共对134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涉及盘中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异常交易情形;共对17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上报证监会3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其中再度提及,对近期股价涨跌异常的“*ST同洲”进行重点监控。

  当前*ST同洲尚面临多起诉讼案件。

  今年12月该公司最新披露作为原告的重大诉讼公告显示,法院受理了公司与重庆特斯联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融诚工程担保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公司作为原告,诉请被告一支付货款4亿元和违约金800万元,合计金额为4.08亿元。

  22日晚间该公司同时提示风险称,法院对公司部分投资者诉讼案件已作出一审和二审判决,如果后续提起诉讼的投资者进一步增加,公司的相关预计负债也将会进一步增加,进而导致公司的净资产进一步减少。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