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云南能源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能投”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云南能投 2025 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充分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在此额度范围内资
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同时,在
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不含募集资 金)开展委托理财,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委托理财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有效。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稳健型产 品,包括银行及证券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 R2及以 下)、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的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其它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需单独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后实施。
本次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27 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8,293,569 股新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59,750,898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5,890,488.64 元,扣减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 9,218,765.98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56,671,722.6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8月30日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2)1610006)。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 入 募集资金
1 曲靖市通泉风电场项目 224,499.31 44,899.86
2 会泽县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 235,489.10 47,097.82
3 红河州永宁风电场项目 472,956.84 94,591.37
合计 932,945.25 186,589.05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 2024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监事会 2024 年
第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的议案》。本次变更前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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