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7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87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邱建民先生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444 号、编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445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邱建民先生立案。
公司收到《立案告知书》后,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进行了自查,现将主要问题说明如下:
2023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2023-085),深圳证监局对公司下发了《关于对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
决定》([2023]266 号),经查,公司存在 2020 年半年度至 2022 年半年度定期报告披露的应收款项收
回情况与实际不符,相关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不准确等问题。
公司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
溯调整的公告》(2024-020)、审计机构出具的《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等相关公告,根据监管要求,公司对 2020 年度、2021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了更正,同时因前述会计差错更正后影响以后年度各期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对 2022 年度、2023 年度相关财务报表科目由
期初数造成的影响一并追溯调整。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更正后的 2020 年度财务报表之审
计报告,至此完成公司内部相关整改工作;并持续对监管要求的工作进行积极落实。
后续公司及邱建民先生将继续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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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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