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4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
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 2024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
一)下午 14:50,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
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投票表决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交易所系统投票和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12 月 23 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 85 号建
工大楼 11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1 由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12 月 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
登记方式:电话或传真。
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建工大楼9楼证券部,邮政编码:510013。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广喜,联系电话:(020)33974869,传真:(020)33976964,电子邮箱:gdjg002060@vip.163.com。
(四)参加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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